第304章 要就给,给就要

因为时代的不同,前世张飞手上的丈八蛇矛,虽然长的确是一丈八,但实际长短也就两米四。

而大周的一丈,有三米多,秦起的八寸,也就等于丈八了。

不过,枪头秦起用的还是直枪头,因为打造这杆长枪的主要目的,还是用于马上刺击。

若是步战长枪,其枪杆还是用木质更好,这玩意儿可不是一味堆铁就好的。

马战长枪,秦起或许还会有冲锋刺击的需求,若用木杆,搞不好就容易成一次性的。

“不错不错!”

可能是陨铁打造的缘故,入手之后,秦起总感觉这一柄枪比正常还要稍沉一些。

平地使起来,一般还不习惯,但是若在马上,那可就如鱼得水了。

都说古代力能扛鼎的奇人异士很多,三国里面对于各种武将的描述,也都不免提及其力气有多大。

但是根据秦起穿过来过来的经验,真正遇到的力士,也就两个。

一个是屠刚,这家伙确实天赋异禀。

之前在山寨的时候,这家伙用的还是大斧头。

来了秦起这里,又解锁了钢铁工艺之后,秦起就让王大锤给他打了两只钢锤。

这个锤,可不是金瓜锤那种,而是更像近现代的工具锤。

一头为钝,一头为锐,如同镐子。

或许,称之为锤镐更为合适。

两只锤镐长都有一米多,纯钢打造,头部增大。

每一只的重量,都有一百六十斤。

这个重量,给屠刚使刚好。

两个锤子尾部还能通过旋拧卡扣,拼接起来,当杖使用。

这玩意在屠刚手上,那妥妥的就是重甲兵杀手。

再厚实的铁甲,在尖镐之下,一击也能透心凉。

再强的头盔,在钝头之下,一下也能把脑浆子震匀。

不过,眼下屠刚还没有机会上战场试验。

因为,秦起让他每天在敲石块。

整个新河县用来打地基和铺路的碎石,有七成都是他提供的。

除了屠刚,还有一个与之不相上下的,那就是豆饭。

只是豆饭傻乎乎的,空有一身力气却无法使用。

最多也就那一根长矛当棍子耍耍了。

这二位之下,力气最大的就是狼胥。

但狼胥那还在正常人范畴之内,与他们两个有巨大的鸿沟差异。

自己这柄长枪,刚过了过手,估计也就三十来斤,给他们用肯定不行。

“对了,我的腰链呢?”

秦起看了看枪尾。

那里秦起故意让王大锤给打了个圆环结构。

为的,就是用一根长腰链,将其连在腰带上。

或许诸位都听过长枪冲锋的威名。

实际上,用以冲锋的长枪,枪杆容易折断只是一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