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吴妈特地放进去的,这本来是姜父的东西。
姜芙把手套递给连耀:“多扎手啊,快戴上!”
连耀抬头一看,见到是一副黑色的皮毛手套,明显价值不菲。
他歪了歪嘴角:“这不糟蹋东西吗?没事,手上有老茧,又不咋疼。”
其实,说不疼是假的,他那是皮肉,又不是钢铁。
姜芙气笑了:“说什么傻话,手套再好,能有你手好?本来就伤了一只,别把另一只也伤了!”
说来她都佩服死他了,明明吊个膀子,居然比正常人还能干,连受伤那只手也敢拿东西。
最神奇的是,除了爱慕者陶三娣,其他人似乎也对连耀的胳膊没有太多关注。
比如刘大娘看他拿碗打菜,连问都不问一句的。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姜芙不懂,那是因为大家看多了生死,别说伤了一条胳膊,敌人一颗炮弹打下来,死伤一片,满地都是残肢,甚至被炸出来的一截截肠子。
建国不到三年,现在还在和老美打仗。
死,对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
所以,连耀还活着,足以是众人眼中的幸运儿。
没死没残,那都是顶好的了!
至于为啥让他回国,离开前线作战,那是怕他拖累师部,拖累战友,不是心疼他受伤!
连耀说不过姜芙,他低头不语,继续干活。
姜芙更气了,上去一把按住连耀的手,不许他再动。
然后,她笨拙地给他手上套手套。
“你不是知道马克思吗?那你知不知道,马克思曾说过,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能够使用劳动工具!”
姜芙气咻咻地说道:“这手套就是再值钱,也没有手值钱,赶紧给我戴好!”
连耀看着都快被她扯变形的手套,只好妥协。
他自己调整了一下,戴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