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柳暗花明

韩敬东审视了一圈,然后冲着叶晨摆了摆手,开口道:

“秦川,你可以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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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微微颔首,翻开了自己面前的笔记本,开口说道:

“案发后,我根据充满了疑点,没有确认身份的第十一号尸体,复原出了这个人的长相,然后询问西山矿的人有没有人认识他,最终确认了他不是西山矿的工作人员。

当时我严重怀疑这个人是西山矿的悍匪,因为据保卫科科长老姜描述,他和歹徒发生枪战,他开枪打中过一个人。

在附近勘察的时候,尤其是歹徒离开行政楼的路上,均没有发现中枪后流淌的血迹,所以我严重怀疑歹徒当时受了致命伤,被留在了现场,而被焚烧的尸体,就是歹徒意图毁尸灭迹,让我们看不出来这个人是谁。

在得到了韩局的授权后,我将歹徒的画像复印了几百份,让下面的各包片民警一一核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

最终排查到九号派出所的时候,民警何玉涛认出了犯罪嫌疑人是居住在二十七号居委会五号的陈小秋,家里的护主是陈海山,陈小秋上面有个大哥,这几年都在外地打工,好几年没回来了,下面还有个弟弟陈小东。

在辨认画像时,何玉涛说了,长相上面全都对得上,唯一不太像的地方是陈小秋右眼是格愣眼。经过从户籍材料里调出来的照片,确认了就是这个人。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会被歹徒在眼眶上来了一枪,为的就是毁掉他的眼部特征,给我们的破案增加难度。”

这时候一贯和叶晨唱反调的胡兵,举起手发言道:

“不好意思,我先打断一下。我要是没记错的话,第十一号尸体上总共发现了两个弹着点,一个是眼眶上,脑袋上还有一枪。至于被保卫科科长老姜打中的地方根本就没找到啊。

也就是说这个人身上的两枪都是歹徒用猎枪打的,如果他们抢到钱了,可能还存在分赃不均的说法,可是他们屌毛都没抢到,这种时候就内讧,未免有些说不过去了吧?”

坐在叶晨对面的戴长江,有些无语的看着自己的这个手下,至于韩局则是直接开口呵斥道:

“现在是考虑他们为何内讧吗?现在最主要的是抓住剩下的几个人。闭上你的嘴,让秦川继续说下去!”

叶晨只是淡然一笑,撇了眼自己身旁的胡兵,然后说道:

“胡队,我理解你的顾虑,你考虑的问题我也曾经考虑过。为此,我还特意询问过保卫科的科长姜生葵,让他重新复原了一下当时开枪的角度。

最终在那间被焚烧的办公室墙上,我找到了射在墙上的子弹,子弹取下来后,可以依稀看见上面的血迹,我让局里的法医做过鉴定,证实了血型和第十一号尸体一致。

这群人毁尸灭迹,按理说朝着有眼部特征的格愣眼开一枪也就够了,可是他们却偏偏在死者的脑袋上又补了一枪,所以我有个猜测,那就是他们是为了遮住原有的弹痕,给我们的破案增加难度。

可惜,这伙罪犯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猎枪打出来的是散弹珠,而子弹打出来的这种贯穿伤,以散弹珠的威力是盖不住的。所以我特意找到法医,对十一号尸体的脑部中枪位置做了解剖,也恰好证实了我的推论,不知道这个答案你满意吗?”

叶晨的回复有理有据、绵里藏针,胡兵被怼的一时间无话可说,他最终只能是讪讪一笑。韩敬东这时对着叶晨开口道:

“秦川啊,甭理他,你继续说你的!”

叶晨点了点头,重新又翻了翻笔记本,开口道:

“我和大山所的叶茂生是兵分两路进行侦查的,他侦查的方向是当时这伙歹徒逃跑的方向,也就是西山矿西边的位置,在出厂区那堵墙靠近铁道沿线的位置,他捡到了一个假发套。

我记得当时在罪犯遗留在现场的吉普车里,曾经找到了一根假发丝,当时是肖庆东负责的,对吧肖哥?于是我把这假发带回来,交给局里的法医进行比对,确认了是同一种材质的,也就是犯罪分子遗落的。

这也恰好证实了我心里的一个猜测,那就是受限于男女的身体素质,一个女人,尤其是身高不足一米七的女人,是很难掌握枪支的后坐力的,咱们河昌我打听过了,也没有这样的刀枪炮,所以这是团伙里有人男扮女装,故意模糊我们的调查方向的!

另外,根据九号派出所民警何玉涛的反应,陈小秋的弟弟陈小冬,他的身高恰好就在一米六五。

我按照民警何玉涛的指引,远远的打量了一眼陈小冬,记录下他的体貌特征,随即把他的照片让跟他照过面的保卫科长姜生葵辨认,老姜说这个人跟那个女的眉眼间极其相似。

我已经让兄弟们在陈家附近进行布控了,严密监视陈小冬的动向,一旦发现他有出逃的迹象,立刻逮捕!”

(本章完)